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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第25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通知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关于印发
第25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广东省体育总会、深圳市体育总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深圳市胜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第25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将于2015年11月26日至29日在深圳市体育馆举行。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动员选手参赛,认真做好组队工作,按规程要求报名参赛。
    附件:1.第25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设项(点击下载查看)
          2.报名表(点击下载)
          3.比赛场地周边酒店信息(点击下载查看)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2015年10月8日
   

    抄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第25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
    广东省体育总会
    深圳市体育总会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胜汇舞蹈文化机构

    三、协办单位:
    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中国体育报》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官方网站
    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文体台
    《尚舞》杂志
    中华舞蹈网
    《茹舞》时尚
    舞讯网
    优舞网
    华人舞蹈网

    四、比赛日期:2015年11月26-29日(四天)

    五、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0日截止

    六、报名联络方式: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电话:010-67183764 (陈思)
    电子邮箱:cdsfbaoming@sina.com(专用报名邮箱)         

    七、报到时间:2015年11月25日10时至18时

    八、报到地点:深圳市体育馆(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   

    九、比赛地点:深圳市体育馆   

    十、裁判: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统一选派。   

    十一、比赛项目:见附件1。   

    十二、报名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舞蹈协会统一组队报名参赛;如当地无组队单位,参赛选手可直接向大赛报名处报名,由报名处汇总到其所在省、市代表队参赛;
    (二)从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官网(www.cdsf.org.cn
下载标准格式报名表,认真填写内容。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员不得兼任本代表队任何职务;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管理2人。超过30人的队伍可增报上述人员1-2人。所有在册人员将发放胸卡。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注明领队、教练、管理人员姓名和手机号码;
    (四)所有年满16周岁且需确认年龄、资格的选手均需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选手可出示户口本原件。建议各省市协会或主管部门派出专人带队参赛;
    (五)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在收到报名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与各报名单位一一确认报名事宜,请各报名单位认真核对并及时回复。如未按要求核对回复,以原始报名表为准;
    (六)报名截止日不足3对的组别将被取消,可选择并入适龄组别参赛;报到后不足3对的组别将并入适龄组别参赛;
    (七)请各组队单位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确保报项准确。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的组别,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须经组委会同意后方能更改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元/项;
    (八)已报名的选手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比赛,将被取消下届比赛的参赛资格。  

    十三、奖项设置:    
    (一)职业组及A组前3名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4-6名颁发奖金和证书,7-12名颁发证书:
    1、职业组标准舞/拉丁舞奖金: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4000元 第三名3000元
    第四名2000元 第五名2000元 第六名2000元
    职业组标准舞/拉丁舞两项合计36000元
    2、A组标准舞/拉丁舞奖金:
    第一名4000元 第二名3000元 第三名2000元
    第四名1500元 第五名1500元 第六名1500元
    职业组标准舞/拉丁舞两项合计27000元
    (二)其他组别前3名颁发奖杯、证书,4-12名颁发证书;
    (三)等级赛的业余女子6人集体舞及业余女子单人、双人组按参赛人数 20% 、30%和50%比例录取一、二、三等奖;
    (四)设精神文明奖、优秀组织奖各12个。

    十四、有关规定:
    (一)各队领队/教练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领队会,否则视为放弃评奖资格和投诉权利;
    (二)职业选手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前在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注册,男女选手年龄一人须在21岁以上,另一人须在18岁以上。历届全国锦标赛职业组决赛选手不得降组比赛,如有更换舞伴者,允许参加职业新星组比赛,其现舞伴参赛资格决定其准予参赛的组别;未满21岁的选手按照WDSF与CDSF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组合的升降或拆伴重组须书面报请联合会批准;
    (三)体育舞蹈(国标舞)专业院校在籍及毕业的学生不得报各业余组别的比赛;超过21岁者,可选择进入A组、A新星组或职业组;
    (四)名次赛的所有组别(少儿II组以下除外)不允许跨年龄组和跨级兼报,但可兼报同一年龄组内标准舞和拉丁舞两项。在满足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可兼报无年龄限制组别的比赛(即A组、A新星组或B组以及年龄公开组别)。每对选手最多可报3小项比赛,十项全能、八项、六项、四项选手除外;
    (五)少儿II组以下(11岁及以下)业余选手如更换舞伴,可跨年龄组和跨等级兼报,但不得超龄兼报。12岁以上所有组别均不得在比赛过程中更换舞伴;
    (六)参赛者须男女搭伴(业余女子6人集体舞和业余女子单人、双人组除外),不得男扮女或女扮男(包括少年、少儿组);
    (七)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并追究组队单位的责任;
    (八)秩序册上赛程表系根据报名人数编制,最终赛程表将会在报到后根据各组别实际人数进行微调整,请各领队和选手及时通过《成绩即时公布二维码》和检录处公告关注,防止误场。

    十五、参赛费:    
    (一)职业组、职业新星组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500元;
    (二)A组、A新星组、十项全能A组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450元;
    (三)16岁(含)以下组别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260元;
    (四)师生A、B组每对选手参赛费分别为1200元、1000元;
    (五)其他各组别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300元;
    (六)少儿组别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150元;
    (七)业余女子6人集体舞每队参赛费为600元;
    (八)业余女子单人组每人每项参赛费为100元;
    (九)业余女子双人组每人每项参赛费为150元。

    十六、其他:
    (一)所有参赛人员差旅、膳宿费用自理;
    (二)第25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开幕式将于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19时30分举行;
    (三)若有历届职业组前6名的选手要求在本届比赛中举行退役仪式,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四)本届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以及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光盘等宣传品用于宣传、发行、出售。

    十七、广告:
    如需在比赛秩序册上刊登广告的团体、个人,请尽快与深圳市胜汇舞蹈文化机构联系:
    联系人:曾庆红
    电  话:185 6626 7145

    十八、本届锦标赛的竞赛规程、日程安排、报名表以及比赛筹备信息等,均可登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成绩即时公布二维码和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网站查询、下载。

    十九、保险:
    请所有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务必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责任自负。

    二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